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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9 数据编号: 351434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永清县供水改造提升试点县项目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永清县供水改造提升试点县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供水改造提升试点县项目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2】211号、永发改招标[202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清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永清县域内。建设规模及标准:本项目主要涉及永清县 81 个村的农村供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铺设供水管网(DN20-DN110)长度 1696km 及配套设施;(2)新建信息化收费平台 81套及对永清县智慧水务平台进行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9239.93万元。项目管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42.17万元。服务期限:见招标文件。招标范围:项目管理服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甲级工程勘察资质、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或甲级监理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的基本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中的一项或多项乙级(或二级)及以上的辅助资质;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其他主要人员组成应达到专业、资历、年龄等方面的合理配置,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4永清县供水改造提升试点县项目施工和监理的中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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