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保义镇塘郢村灌溉站工程-中心沟电站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保义镇塘郢村灌溉站工程-中心沟电站
2、项目编号:2023GCSX0023
3、建设单位:寿县保义镇人民政府
4、建设单位地址:寿县保义镇
5、项目核准机关:中共寿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6、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下达寿县2023年省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寿农组﹝2023﹞1号)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寿县保义镇
2、建设规模:新建电灌站1座,埋设50cm径PE管道5000米,修筑道路3258平方及各相关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投资约为532万元人民币。
3、招标范围:土建、安装等(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5328565.83元
8、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价40%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申请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80%,交工并验收合格,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97%;余款于交工验收合格1年后付清(各阶段付款均不计息,各阶段付款时若出现中标人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违法违约情形的,招标人可以单方面对付款时间、付款金额等作出变更);项目监管或资金主管部门对付款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
(1)该项目施工合同依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南市) 和“徽采云”平台公开或备案后方可付款(包括预付款)。
(2)该项目接受保函(纸质、电子均可)形式的质量保证金。中标人在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前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的,招标人不再预留对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中标人在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的,招标人应于收到质量保证金保函后10日内退还对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建造师不予认可),且投标时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本工程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时能够从其他项目退出,变更至本项目全面履约。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投标人信誉:独立投标人(或任一联合体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投标:
(1)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在限制投标期限内或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公开)期限内的;
(2)近3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处理且在限制期内的;
(3)招标文件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投标的其他情形。注:上述
(1)
(2)项投标人信誉情形仅限于在寿县范围内被限制投标或对寿县行政区域有管辖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人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限制(不得)投标、限制(不得)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处理等情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