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山东裕龙石化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仪表穿线材料采购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山东裕龙石化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山东裕龙石化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仪表穿线材料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山东裕龙石化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山东裕龙石化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仪表穿线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7QHXCGFA230302003)。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7QHXCGFA230302003/01
标段(包)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山东裕龙石化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仪表穿线材料采购-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现采购仪表穿线材料,适用于山东裕龙石化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2.2 交货期: 5天内
2.3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供货商提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质保书;提供相关齐全合格证。 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良好符合质量标准条款
2.5其他:
报价要求:报价为到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施工现场的价格,本产品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不变价,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执行。报价单包含运杂费,包装费等,并注明生产厂家及品牌。 发票要求:交货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交货时间:报价单上写明交货时间 付款方式:材料到现场经买方检验合格,在买方审核确认结算额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金额若大于30万元人民币,需支付50%集团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一年内付清,且暂时不接受预付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货商为“化学云采”注册供应商且不得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