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3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打击非法采砂执法艇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打击非法采砂执法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本项目将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118.31.71.37/dhgx/views/announce/home.html)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KD-ZFCG-202302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3021518-0276
3、项目名称:2023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打击非法采砂执法艇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2.035188(万元)
6、最高限价:112.035188(万元)
7、采购需求:
详细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上年度合同履行完毕,经考察合格后甲方有权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最多续签2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拟派人员至少要求 5 名巡航执法人员,包括船长,驾驶员,机舱轮机员,须提供对应的船员适任等级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118.31.71.37/dhgx/views/announce/home.html)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18.31.71.37/dhgx/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A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
(1)未注册账号供应商,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审核通过后再申领电子证照。方式:进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合法、真实、有效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电子证照申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