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3-9 | 数据编号: 3515393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场镇三河村李家庄河段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黔西南州水务局关于龙场镇三河村李家庄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州水务字〔2022〕1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为 贞丰县水务局建设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按文件要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贞丰县龙场镇三河村李家庄
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河段起点位于三河村李家庄普子脚上游约180m处,终点位于三河村星桥幼儿园下游约177m汇口处,综合治理长度9.06km。左、右岸新建生态式防洪堤4286m,新建浆砌石防洪堤152m、河道清淤9.06km
总投资额:约1753万元;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设计技术要求等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 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