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镇巴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巴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镇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规划[2023]1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镇巴县三元镇、兴隆镇及相关镇办;
2.2 工程规模:新建 2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分别为三元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兴隆镇生活垃圾焚烧厂,总建筑面积: 3442.36 平方米,总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 20 吨。其中
(1)三元镇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位于三元镇三元坝社区安家山小组,占地面积5562平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10吨,建筑面积1721.18平方米。
(2)兴隆镇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位于原兴隆生活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14099平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10吨,建筑面积1721.18平方米。
(3)在县域东、中、西三片新建垃圾中转站4处,建设规模分别为日转运生活垃圾5-10吨。垃圾中转站包括垃圾箱、转运车辆等配套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374899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7489900元);
2.4 计划工期:279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镇巴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72835411unwgfonl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镇巴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组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设计具体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