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沙坪坝区双碑组团B34-1/03、C7-1/05(部分)、C7-4/02(部分)地块及周边道路、水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沙坪坝区双碑组团b34-1/03、c7-1/05(部分)、c7-4/02(部分)地块及周边道路、水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土地整理需求实施沙坪坝区双碑组团b34-1/03、c7-1/05(部分)、c7-4/02(部分)地块及周边道路、水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沙坪坝区双碑组团b34-1/03、c7-1/05(部分)、c7-4/02(部分)地块及周边道路、水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街道。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街道美丽阳光家园小区东侧,占地面积约53067.1m2(详见附图)。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于2022年12月完成状况调查,共布设58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固体废物监测点位,累计采集并送检了土壤样品184个、地下水样品1个、固体废物样品1个,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个基本项目、表2中的40个项目,以及ph、锰、锌、铬、可溶性氟化物。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锑、铍、钴、锰、锌、铬、氰化物、氟化物、多氯联苯、挥发性有机物(2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4项)、阿特拉津、滴滴涕、敌敌畏、乐果、七氯、六六
六、六氯苯。固体废物全量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个基本项目、表2中的有机农药、半挥发性有机物、二噁英,以及ph;浸出监测因子包括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滴滴涕、苯并[a]芘。检测结果部分送检土壤样品中六价铬、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滴滴涕、p,p"-滴滴伊、二噁英类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当前土壤污染风险不满足规划用地环境质量要求。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程度、风险大小、污染范围和污染土壤方量等,需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2.3招标范围:结合《沙坪坝区双碑组团b34-1/03、c7-1/05(部分)、c7-4/02(部分)地块及周边道路、水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导则及重庆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导则等技术要求开展工作,完成沙坪坝区双碑组团b34-1/03、c7-1/05(部分)、c7-4/02(部分)地块及周边道路、水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达到约定的验收标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款风险评估工作内容。
2.4工期要求: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因行政主管部门会议饱和不能及时安排会议等外部原因,时间可适当延长,最终延长时间不超过30日历天。超过时间双方可根据商议情况启动项目结算程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