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勘察设计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3-10 数据编号: 3516581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陕西延安市延河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勘察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延安市延河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勘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DC-2023-002
项目名称:延安市延河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勘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最高限价:1
采购需求:延安市延河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地质勘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证明: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