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新区临空水厂建设项目第二批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臭氧发生器系统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高新区临空水厂建设项目第二批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臭氧发生器系统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临空水厂建设项目第二批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臭氧发生器系统采购与安装,由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济高审服字【2022】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现委托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高新区临空水厂建设项目第二批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臭氧发生器系统采购与安装
2.项目编号:2023SSCG10Z0597003
3.建设地点:位于临空经济区,航天大道以北,天玑路以西。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各项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规范。
6.招标范围:
包含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保修服务等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
7.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为:臭氧发生器系统采购与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供货及安装能力,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书;【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表以证明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