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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10 数据编号: 351798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白沙河汨罗市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沙河汨罗市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汨发改审[2022]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汨罗市水利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汨罗市水利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白沙河汨罗市治理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汨罗市弼时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项目拟治理白沙河河道12.5千米,其中白沙河干流长8428米、莲花水支流长4072米,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护坡固脚、涵管改造、新建下河踏步等。招标金额约为3122.54万元,总工期为2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 招标范围:白沙河汨罗市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人可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具体安排实施项目,具体详见清单和图纸。
2.4.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3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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