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遴选乐东县乐中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遴选乐东县乐中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乐东县乐中河综合治理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水务领域项目公开遴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乐水务字〔2021〕5号),我局决定公开遴选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东县乐中河综合治理工程。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1)河道清理:清理河道内淤堵部分杂草及淤泥,共清理面积12.5hm2;
(2)生态护岸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总长5.88km,修建生态拦水坝1座,新建下河步级11座,新建排水涵6座。
(3)植被恢复工程:水生、陆生植被恢复2.4hm2。
3.建设地点:乐东县乐中河。
4.资金来源:政府配套资金。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复印件;
2.工程咨询单位须具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信证书;
3.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双方签名(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在该公司的社保清单(近1个月)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5.需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