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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10 数据编号: 351861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宣城广德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柏垫镇凤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2022年,我市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全市共查办招投标领域违法线索26件,其中串通投标案件16件,弄虚作假案件7件,其他案件3件,共信用处理涉事企业21家,行政处罚涉事企业38家、涉事人员41人,判处犯串通投标罪投标企业1家、从业人员9名。今年,我市将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对发现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德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柏垫镇凤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二次)(项目编号:gds-gc-gk-2023023)已由广德市水利局以发改投〔2020〕5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德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德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柏垫镇凤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二次)
2.2项目编号:gds-gc-gk-2023023
2.3批文名称及文号:发改投〔2020〕5号
2.4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管网延伸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7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建设地点:广德市柏垫镇境内
2.10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892512.52元
2.11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3.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21〕46号为准):
3.2.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2.2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2.3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2.4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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