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交一公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受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龙马潭区石洞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期)(地块二)给排水、防水工程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公司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龙马潭区石洞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期)(地块二)给排水、防水工程。
3.项目编号:LCJZ2023-026。
4.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额8000万元。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7263平方米(约10.98亩)。总建筑面积约11438.38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8713.62平方米,包括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约7299.11平方米,地下超市部分计容建筑面积1414.51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2724.76平方米,包括地上公厕及风井不计容总建筑面积84.53平方米,地下室车库及设备房不计容总建筑面积2640.23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
6.建设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郎酒大道西侧。
7.比选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给排水、防水工程。
8.最高限价:1649250.95元(含税9%)。
9.工程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5日,总工期275天。
10.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6.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7.比选申请人对是否存在受到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8.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