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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13 数据编号: 352429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华安县新圩镇新华路路面管网提升工程公告






华安县新圩镇新华路路面管网提升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297202000086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华安县新圩镇新华路路面管网提升工程已由//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新圩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588536.71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华安县新圩镇新华路路面管网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发包内容:
华安县新圩镇新华路路面管网提升工程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588536.71元
(1)本项目下浮率:
K=8%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1)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以施工中标价为基数,由承包单位支付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华安县房建市政“小规模工程”企业候选名录库中的企业。
因本地区企业库中/资质的企业不足,现同时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抽取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抽取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从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施工单位中抽取/家,第二轮从第一轮抽取出的单位和本地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抽出承包单位。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3年3月 14日至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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