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区石龙镇金星村2023年度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市级示范项目公告
巴南区石龙镇金星村2023年度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市级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巴南区石龙镇金星村2023年度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市级示范项目 已由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巴南发改审发〔2022〕5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巴南区石龙镇金星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道路进行白改黑改造;新建管护步道;新建人行悬索吊桥1座;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套;新建小型移民活动广场1处;活动院坝改造1处;新建小型停车场1处;新建森林防火瞭望塔1座;新建亲水平台3座;对项目区公路及环湖沿线房屋风貌进行改造和庭院整治;主干道路沿线安装太阳能路灯;栽种乔木、灌木及地被植物;新建垃圾收集点5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22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所示范围内的部分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本工程施工图、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和1.4.2项的相应要求。
3.2.2 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