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2023年)土建项目标段一招标公告
青海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2023年)土建项目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2023年)土建项目已由财政厅以青水许可决〔202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水文水资源测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水文水资源测报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青海省
(2)招标范围:提档升级化隆、八里桥、傅家寨、朝阳水文站,建设内容为改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生产业务用房改造及附属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1874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2023年)土建项目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4月1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4月15日
建设内容:提档升级化隆、八里桥、傅家寨、朝阳水文站,建设内容为改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生产业务用房改造及附属设施等。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3月14日00:00时至2023年03月22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