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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14 数据编号: 352751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贵州盘州市坪地乡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盘州市坪地乡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位于盘州市坪地乡营上村和旧营乡杨松村。坪地乡位于盘州市北部,地处东经104°31′~104°36′,北纬26°05′~26°09′之间。营上村位于坪地乡东部。盘州市坪地乡营上村山洪沟治理,新建1座拦沙坝和2条排洪沟,拦沙坝位于北盘江右岸支流龙场河上游支流阿布河上,拦沙坝下游接长568m的排洪沟(右),另一条排洪沟(左)位于阿布河支流坡脚沟上,长200m。阿布河发源于坪地乡营上村猴栗树附近,河源高程2568.4m,由西南向东北方向流经坪地乡雨格、水城县兰花等地,于水城县龙场乡龙场村汇入龙场河,后于龙场乡挖营汇入北盘江。
旧营乡位于盘州市东北部,距离市政府驻地红果新城约51公里,东接普安县,南邻英武镇、刘官街道,西抵鸡场坪镇,北靠羊场乡。杨松村位于旧营乡东部。盘州市旧营乡杨松小河山洪沟治理项目位于旧营乡杨松村,治理河段位于杨松小河上。杨松小河发源于上杨松,河源高程1596m,河流流经中杨松、下杨松,最后进入杨松小河,杨松小河为乌都河一级支流,北盘江的二级支流,属珠江流域北盘江水系。
盘州市坪地乡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六盘水市水务局以市水防【2022】29号批准建设,批复总投资870.48万元,批复工期为6个月。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规定,排洪渠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
(2)型,主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坪地乡营上村山洪沟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P=10%);旧营乡杨松村山洪沟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P=20%)。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的规定,拦沙坝为埋石砼重力坝,最大坝高12.7m,工程等别为Ⅰ等,主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相应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P=5%),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P=1%),消能防冲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P=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招标限额以下水利项目发包活动指导意见》(黔水办〔2015〕62号)的通知文件要求,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盘州市坪地乡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盘州市坪地乡山洪沟治理工程
(二)项目业主:盘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站
(三)项目地点:盘州市坪地乡营上村和旧营乡杨松村
(四)项目类别:水利工程
(五)资金来源及施工概算投资:中央、省级及县级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87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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