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榆树市滨江净水厂及配套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KGSF(ZB)- 202303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滨江净水厂及配套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审字【2023】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树市滨江净水厂及配套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榆树市滨江净水厂及配套工程,设计年限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2030 年。包括水源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和配水工程。
(1)水源取水工程:新建取水头1座,规模为10.8万m3/d,一次建设完成;新建河床式取水泵站1座,近期规模6.5万m3/d,远期规模为10.8万m3/d,土建按远期规模设计施工,设备安装按近期规模6.5万m3/d配置,远期更换水泵,达到10.8万m3/d,取水泵站占地面积为9470.20㎡;取水头部至取水泵站新建输水管线2条,每条长度408m,管径DN1000。
(2)输水管线:按远期设计,2条DN800输水管线,每条长度为1448.8m,共2897.6m。
(3)净水厂工程:新建净水厂1座,总设计规模10.0万m3/d,近期规模为6.0万m3/d,远期扩容至10.0万m3/d,净水厂厂区按近期征地,厂区总占地面积41194㎡。
(4)配水工程:近期新建配水管网73.41km,为五棵树镇城区的生活和生产供水,管径DN150-DN900。
2.3招标范围:榆树市滨江净水厂及配套工程项目设计、采购和施工;
2.4建设地点:榆树市五棵树镇;
2.5计划工期:2023年4月14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及环保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单位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及设计经验,且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