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环境监测第三方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环境监测第三方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3-2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06009JH003 项目名称:环境监测第三方服务 预算金额:50.00(万元) 最高限价:50.00(万元) 采购需求:委托第三方对全区及新增区划监测:
(1)委托第三方对重点涉水企业、医院、4S店、大中院校、大中型住宅小区废水。一季度监测1次,一年监测4次,监测项目有:PH、COD、石油类、硫化物、氨氮、悬浮物、铜、锌、铅、洗涤剂和粪大肠菌群等。
(2)委托第三方对全区黄河断面及乡镇水源地监测,黄河断面监测项目: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总磷、氨氮、氟化物、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石油类、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监测:黄河断面3共监测36次;新增水源地监测项目:地表水29项,一年监测4次。
(3)委托第三方对全区现有采暖、生产锅炉、工业废气等,抽测43台/次以上。
(4)投诉信访、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环境污染事故等应急监测(包括环境专项整治监测费)。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级或省级CMA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至少包含废气、环境空气监测项目);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