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滨海县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总承包项目滨海县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不见面)
滨海县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滨海县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 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2022)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海县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滨海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实施滨海县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计划建设镇区污水管网150.3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以上数据为暂估量,具体以实际施工图纸为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2985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 年 4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 年6月 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 年 3 月31日。
2.1.5 质量标准: 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 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 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项目拟实施滨海县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计划建设镇区污水管网150.3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以上数据为暂估量,具体以实际施工图纸为准)。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3融资要求
(1)融资资金:融资额度为 10000 万元。
(2)融资成本:资金收益率不超过 8%(年化)。
(3)融资资金形式:现金、保理、债券投资或融资租赁,不接受银行保函、保险单和担保等其他形式。中标人须在定标结果公告结束后 15 日历天内(以融资资金全部到账之日为准)引入金融机构向招标人融资10000 万元,并将该款项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由中标人引入的金融机构与招标人另行签订协议并将该款项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视为中标人放弃其中标资格。
(4)还款期:还款周期三年(自融资资金全部到账之日起算)
(5)还款方式:按季度偿还本金和利息。
具体融资成本、资金形式、还款期等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洽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