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遴选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新区污水处理工程排污许可办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新区污水处理工程排污许可办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水务领域项目公开遴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乐水务字〔2021〕5号),我单位决定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聘请该项目的排污许可办理及竣工环境保护监测验收服务单位。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新区污水处理工程。
2.项目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建设规模为近期1万m3/d,远期达到3万m3/d。按远期建设片区污水管网,管道总长约12.56公里;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4座,污水规模分别为2600m3/d、200m3/d、17000m3/d、12000m3/d。
3.建设地点:乐东县九所镇。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服务内容
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