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降尘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降尘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马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降尘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ASCG-0-F-H-2023-0131
项目名称:安徽省马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降尘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85万元
最高限价:85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1套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含FID检测器)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1.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