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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15 数据编号: 353283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叶县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水土保持工程(EPC)-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362号】叶县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水土保持工程(EPC)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叶县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水土保持工程(EPC)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叶县昆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叶县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水土保持工程(EPC)
2.2招标编号:HNQS-2023-0301 
2.3 项目概况:叶县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廉村片区、孤石滩片区、燕山片区三部分的穿越河道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报告编制、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完成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以及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
2.4建设地点:河南省叶县;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约822.01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范围:
叶县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廉村片区、孤石滩片区、燕山片区三部分的编制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报告、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水土保持设计方案与防洪影响评价项目的行政许可;完成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工作,并编制相应的报告资料报送主管部门,以及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
2.8 工期: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周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24个月,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工作跟随施工工期及质保期。
2.9质量要求:
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标准规范,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
施工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以来,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人员要求:
3.4.1拟任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安全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4.3水土保持设计方案、防洪影响评价编制拟派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5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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