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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庄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应急修复项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2023-012 项目名称:庄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应急修复项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费率):有关部门审核价×100% 采购需求: a包:选取1家服务单位负责庄河市行政区域内东片的应急修复任务,东片包括栗子房、鞍子山、青堆、塔岭、大营、黑岛6个乡(镇); b包:选取1家服务单位负责庄河市行政区域内中片的应急修复任务,中片包括仙人洞、蓉花山、太平岭、光明山、吴炉、徐岭、兰店、石城、王家、新华街道、城关街道、兴达街道、昌盛街道13个乡(镇、街道); c包:选取1家服务单位负责庄河市行政区域内西片的应急修复任务,西片包括步云山、桂云花、长岭、荷花山、城山、大郑、明阳街道7个乡(镇、街道);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3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当投标人在多个分包综合得分排名兼得第一时,按a包至c包顺序确定其中标包号。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注: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采购人申请,报财政部门核准后,可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a、b、c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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