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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15 数据编号: 353301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秀山县曾家湾片区锰矿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公告


重庆秀山县曾家湾片区锰矿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秀山县曾家湾片区锰矿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22]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清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秀山县清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清溪场街道细沙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地表水倒排系统2113m,河道清淤工程2340m、河道生态护岸工程2200m,新建有效容积1200m3的矿井废水调节池,对原矿井废水处理站进行改扩建,扩建后处理规模为5000m3/d。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551.3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 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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