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一、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内的关于“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修改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二、根据《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标计划发布及招标公告个别内容修改的通知》对原招标公告的第4点“招标文件的获取”的内容调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