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白仙山水库新建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 23GC08006
1.招标条件 象山县白仙山水库新建工程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象发改审批【2022】23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 招标控制价编制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 15.3 亿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8 亿元,建设规模: 新建白仙山水库总用地面积1376.10亩。水库总库容量968万立方米,兴利库容850万立方米,水库坝顶高程55.50米,集雨面积5.53平方千米 ;建设地点: 象山县泗洲头镇东联村东联溪干流上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127.98 万元。
2.2招标范围: 负责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 。
2.3服务期限: 自收到完整的施工图纸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工程 的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三)其他: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和招标控制价审核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其中1个项目。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方式4.1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