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萧江镇潘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萧江镇潘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萧江镇潘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22]3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项目业主为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欣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9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81.2万元,建设规模与内容:本工程新建接户管(DE75-DE110)10123米,新建或改建污水主管(DE110-DN300)6221米,清扫井,卫生间出水井,接户井894座,污水检查井251座,化粪池188座及一体化提升泵1座。建设地点:平阳县萧江镇潘南村。
2.2招标范围:新建或改建污水主管、清扫井、卫生间出水井、接户井污水检查井、化粪池及一体化提升泵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