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服务乌鲁木齐—鄯善原油管道增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鄯善原油管道增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XG33FW-002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鄯善原油管道增输工程监理
2.项目编号:WSY1T0100182
3.项目概况:为提升乌鲁木齐—鄯善原油管道输送能力,打通进口哈萨克斯坦原油和新疆油田增产上量的外输瓶颈,保障西北能源通道畅通,公司将建设乌鲁木齐—鄯善原油管道增输工程。
本工程将达坂城中间站改造为达坂城中间泵站,改造后哈油最大输送能力从918万吨/年提升至1183万吨/年,北疆油最大输送能力从789万吨/年提升至1033万吨/年。达坂城中间泵站新增3台输油泵,建设工艺、电力、自控、通信等配套设施,新建1座无人值守3 5千伏/1 0千伏变电所、1座变频装置室及低压配电间。
4.项目地点:达坂城中间站。
5.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投产结束;收尾服务期为投产结束后至竣工验收。
6.招标范围:乌鲁木齐—鄯善原油管道增输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工程施工、试运投产、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及质保期的设计、征地、物资采购、HSE、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数据采集及智能工地等各专业的全过程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并负责组织、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审核以及签署竣工文件;协助招标人编制本工程的技术管理文件,计划管理、档案管理、技术管理、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向招标人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监理过程全部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未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将拒绝接受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4.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签章页、体现服务内容页)。
5.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签章页、体现服务内容页)或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总监姓名信息。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2020年1月1日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异常记录,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查询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业无需提供。
7.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或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会计报表)。并且提供承诺书,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