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蓬莱油田清洁能源综合利用调整产能建设配套项目风机与塔筒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蓬莱油田清洁能源综合利用调整产能建设配套项目风机与塔筒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蓬勃作业公司
标段(包)名称:蓬莱油田清洁能源综合利用调整产能建设配套项目风机与塔筒
标段(包)编号:23-CNCCC-HW-GK-0513/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海油蓬莱油田清洁能源综合利用调整产能建设配套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渤海海域中部蓬莱油田群电网附近,规划建设4台分散式风机,总装机容量为34MW。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
主要技术规格:投标人提供机型单机容量为8.5MW,投标总容量为规划容量34MW,4台风机。
数量:投标总容量为规划容量34MW,4台风机,单机容量8.5MW
交货地点:蓬莱油田清洁能源综合利用调整产能建设配套项目(一期)海上机位点交货。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5日内具备机组交货条件包括专用工具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该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在风电行业内或经国家批准的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和型式认证证书,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取得型式认证证书。
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