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域供热主管网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正定县域供热主管网改造项目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 以正行审投资批复【2022】59号批准建设,核准文号为正行审招标核【2022】16号,项目建设单位为正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定县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正定县域供热主管网改造项目监理
2.2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正定县域供热主管网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供热管网约14.1km,工作管管径为DN50-DN600。改造换热站10座,辐射供热面积71万平方米。
2.3建设地点:正定县城区。
2.4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不足部分县财政统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2.7招标范围:正定县域供热主管网改造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包含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造价审核)、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信息平台、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其他人员配备要求:监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配备齐全);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