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3-17 数据编号: 353834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嘉兴平湖经济开发区经开大厦污水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经济开发区经开大厦污水提升工程已在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2303-330482-04-01-19996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工程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厦。
2.2 招标范围:污水管:pe实壁管de250约101.6米、pe实壁管de315约398.9米,pvc-u硬聚氯烯管de160约45米;砖砌污水井400*400约10座,砖砌污水井500*500约15座,750*750砖砌污水井约15座,成品提升泵站1座,砖砌化粪池2m3约3座,砖砌化粪池5m3约2座,路面修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6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工程的总投资约为90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73.8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同时项目部人员必须有相应岗位的上岗证,且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当的施工经验和业务能力。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3 月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15226918654@163.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3月 20 日17时。招标人将于 2023年 3 月  21日17时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3 月 24日 9 时 00 分,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网址:
http://111.1.30.46:8010/login)。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6.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