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新坡镇文山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坡镇文山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3-017
项目名称:新坡镇文山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35145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35145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文山村委会。
(2)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为新坡镇文山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对文山村现状车行道两侧环境进行梳理,局部小广场、巷道铺设硬质铺装地面及碎石路面,形成人居活动空间,完善人行交通路径,进行文山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主要建设规模为:1.铺设植草砖地面,共1648.09㎡;2.铺设小广场及巷道硬质铺装地面,共1012.36㎡;3.铺设人行碎石路面,共184.20㎡。
(3)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