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来凤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来凤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人自行办理湖北CA,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http://laifeng.etrading.cn/),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湖北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来凤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23359002(CS)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7-2023-00358
3、项目名称:来凤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0.8(万元)
6、最高限价:50.8(万元)
7、采购需求:
对来凤县城区饮用水源地监测、乡镇饮用水源地(千吨万人)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2023年重点污染源监测、地下水监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全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提供2021年或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内拥有独立的专项检测实验室及专项检测仪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④供应商须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中包含的项目检测资质能够基本满足附表中涉及项目的分析要求。
⑤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凭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⑥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