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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17 数据编号: 354035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长阳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高家堰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阳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2022]2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长阳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高家堰镇)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阳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高家堰镇)。
2、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网、检查井等设施设备进行排查整治、水毁修复、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等。详细工程内容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招标说明、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4、招标规模:约1440.78万元。
5、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
6、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13)的合格等级。
8、安全生产:按照CJJ/T 275-2018《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即:具备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或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上述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量员)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相关职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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