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葫芦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黄竹坑溪(北三环-葫芦溪)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岩葫芦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黄竹坑溪(北三环-葫芦溪)污水管道工程已由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龙发改审批[2021]5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岩水发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龙岩水发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岩城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龙岩葫芦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黄竹坑溪(北三环-葫芦溪)污水管道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岩葫芦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黄竹坑溪(北三环-葫芦溪)污水管道工程;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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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768174元,其中暂列金额:2024179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甲供材料费: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