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3-17 | 数据编号: 3541042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由新林区水务局以新水发[2023]05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监理费(含平行检测费用)为地方政府债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林区水利工程建设保障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SLJL1305G230316001001001,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工程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大乌苏镇、碧州镇、宏图镇。
2.4监理服务期限:12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日至2023年8月30日。
2.5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井工程5眼;深井供水设备5台套;新建水处理厂房2处;水厂改造1处,变频控制柜5台套,水处理设备3套,阀门井1座,输配水管网70540m。
2.6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含平行检测)。招标控制价为17.85万元。
3.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投标人须查询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
3.3投标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