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巡查核查(第2包:郊区污水处理设施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巡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巡查核查(第2包:郊区污水处理设施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巡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4-1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39820-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巡查核查(第2包:郊区污水处理设施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巡查)
预算金额:74.5008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4.5008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全年对郊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查168座次(包括10座次临时任务),每次巡查时监测其出水水质,并对44座万吨级以上设施监测脱水污泥泥质64次(包括20次临时任务);
(2)全年对郊区14个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巡查60座次(包括4座次临时任务),监测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产成品32次(包括4次临时任务);
(3)全年对郊区污泥资源化利用情况巡查12座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其中,现场巡查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终成果(年报)截止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附表应包括:
①水质监测指标:pH、悬浮物、CODcr、氨氮、总磷、总氮,共6项;
②泥质监测指标:pH值、含水率、镉、汞、铅、铬、砷、铜、锌、镍,共10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