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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17 数据编号: 354122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河北邢台市南和区供水老旧管网设施改造工程祥和路段(朱正色大街-幸福大街)项目澄清公告澄清文件

标段名称:邢台市南和区供水老旧管网设施改造工程祥和路段(朱正色大街-幸福大街)
 邢台市南和区供水老旧管网设施改造工程祥和路段
(朱正色大街-幸福大街)项目澄清公告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十一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单位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6号)的第五条规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宜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现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保函
现在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电子投标保函或保证保险,投标人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
保证金金额: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1、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当由投标人在基本账户银行出具(如无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银行自有保证金保函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自有固定格式,但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银行保函及开户许可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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