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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17 数据编号: 354180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黄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焦村供水工程(庄里至高铁西站)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焦村供水工程(庄里至高铁西站)项目已由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2023]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黄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焦村供水工程(庄里至高铁西站)2.2项目编号:HJHGC2023G007
2.3建设地点:黄山区庄里村至黄山高铁西站
2.4建设规模:新建4.1KM的DN300管道,新建4000 m?/d的无负压泵站1座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所有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11549123.81元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2.11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类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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