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区发改项[2022]4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改造勇敢村村级污水处理站 1 座,检修高潮新村村级污水处理站 1座,新建(改造)勇敢村等乡村雨污管网约2.04km,建设(改造)民主村、集中村人工湿地4座,建设柚香阁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1 套,散户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20 套,生态沟渠约 1.09km,建设垃圾分类亭 90 座,购置垃圾转运三轮车3 辆,整治黑臭水体3处
2.4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 601.2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601.2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70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