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已由宜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企业备案投资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11-420550-89-01-25437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规模:土建7万m3/d;设备安装分期实施,近期3.5万m3/d、远期3.5万m3/d)及厂外进水压力管道工程。投资额:暂定59217万元。
2.2建设地点:高新区白洋工业园临港大道南侧。
2.3招标范围: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1)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负责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三控两管 一协调一履职”监理工作;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
2.4履约期限:
(1)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保修期满。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完成之日止。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各项工作及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的建设目标。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