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西陵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燃气及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昌市西陵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燃气及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西发改投[2022]11号、宜西发改投[2022]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宜昌市西陵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燃气及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监理二标段
2.2工程概况:本项目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老旧小区250个,居民40180户;本标段涉及四方堰片区(一期)等167个老旧小区,居民23603户的燃气改造,以及整个项目(老旧小区250个,居民40180户)的供水设施更新改造;主要包含四方堰片区(一期)等167个老旧小区(详见附表)内燃气立管、庭院管道改造,整个项目所有供水设施更新改造,人行道道路及车行道道路的破除与恢复。(注:附表详见“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2.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
2.4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阶段、采购与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5工期控制目标:同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同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质量要求。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 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履约期限):设计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的格式和分工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就监理项目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