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岱山1号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3-03-2-195)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1. 招标条件华能岱山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Ⅰ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岱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华能(浙江岱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岱山1号海上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杭州湾海域,七姊八妹岛北侧。场区总面积约48km2,场区中心点离岸距离约24km,海底高程在-10~-12m(85 高程)。
本阶段工程拟规划布置36台单机8.5MW的风机,总装机规模为306MW,风机基础结构形式为高桩承台基础和单桩基础结构型式。初步选定的风机转轮直径为230m,轮毂高度为131.476m(平均海平面以上)。本工程海上布置220kV升压站。
220kV海上升压站将35kV电压升压至220kV,经220kV海底电缆将风机所发电能输送至陆上计量站,就近接入电网系统。华能岱山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Ⅰ具体工作内容和招标范围如下:
包括18台8.5兆瓦风电机组,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工作、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永久航标工程等内容。本标段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主体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1)一般说明① 18个机位风电机组基础施工(包括12个单桩基础和6个高桩承台)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② 18台8.5MW级风机安装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③ 整个风电场项目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含电子围栏),工作对象为整个风电场(含海上升压站)所有机位施工期安全用临时通航和导助航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维护工作。主要包括航标申请配合、施工期航标工程设计、采购、布设及2年的维护(自航标效能验收通过之日起算)等。
④ 整个风电场项目永久航标工程(含电子围栏)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工作对象为整个风电场(含海上升压站)内所有永久结构和设备(含电子围栏),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风电场项目永久航标工程航标(含电子围栏)申请配合、航标设备的采购、海上安装布设、现场政处、设备调试,最终负责完成相关部门的验收及两年质保期内的维护等;
⑤ 施工辅助设施,施工测量、现场试验、施工交通、施工码头、供电、供水、照明、通信、综合加工、仓库、存料场,以及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等。本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应负责提供一艘交通船专供招标人使用,且不得兼用于本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其他标段中。
⑥ 海上通讯。
⑦ 设备、电缆、安全、操作等各种标识牌的采购、制作与安装。
⑧ 风机基础、风机安装涉及的安全监测设备附属构件的施工(钢结构附属构件的采购、加工制作、焊接、防腐及施工安装等)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并配合安全监测标段中标人完成监(检)测设备安装、连接和调试工作。本标段投标人还应配合安全监测标段中标人完成本标段涉及的安全监测海上安装施工、消缺工作,提供交通、食宿便利。
⑨ 海事综合服务保障:1.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电缆敷设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及评审;2.海上风电场工程靠离泊、装卸作业专项研究;3.海上风电场工程航标布设方案、设计、施工、运维 (2年) 等,包含整个风电场项目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永久航标工程;4.海上风电场工程电子围栏布设方案、设计、施工、运维 (2年) 等,包含整个风电场项目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永久航标工程;5.现场警戒安全保障;6.施工期水上安全技术咨询服务;7.监控平台及设备建设;8.监控值班室日常管理;9.海上施工人员、船舶安全管理培训;10.防污染应急保障。
⑩ 其他配合海事监管的事宜。
? 本工程要求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工作,请投标人就工期保障方案作出专项说明,并随投标文件提交保证工期的施工方案或专题报告。保证工期将作为评标及中标后考核的主要依据,请投标人认真且谨慎编写。
? 本风电场工程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杭州湾海域,七姊八妹岛北侧。场区总面积约48km2,场区中心点离岸距离约24km,海底高程在-10~-12m(85 高程)。
工程海域有效波高(

)为小于0.5m的小浪发生频率全年最高,其次为0.5~1.25m的轻浪,中浪很少,没有出现大浪,平均海况较好。风电场的海洋水文基本资料详见附件“海洋水文”。热带气旋是影响本风电场安全运营的主要特殊性气候。影响浙江沿海的热带气旋平均每年2.5个左右,5~11月各月都有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风电场有效可利用施工窗口期较短,请投标单位根据杭州湾海域现有气象资料,确定合适的施工设备,确保风电场按期完成。
(2)风电机组单桩基础工程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风电机组单桩基础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相关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包含),主要包括:
① 钢管桩制作与施工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风电机组单桩基础用钢材与防腐等材料的采购,钢管桩的加工制作(含存储场地及存储工装),基础顶法兰组装焊接,基础涂装、试验、质量检查,基础运输(含运输工装),施工前扫海、现场沉桩与安装施工、现场防腐涂层补涂、高应变检测、验收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应配备充足的存储、运输工装,以满足单桩基础存储、运输、转运的要求。同时安全监测设备附属构件的施工(钢结构附属构件的采购、加工制作、焊接、防腐及施工安装等)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并配合安全监测标段中标人完成监(检)测设备安装、连接和调试工作。
② 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风电机组单桩基础中附属构件(靠船防撞构件、爬梯、内平台、外平台、阴极保护、电缆管等)用的钢材、防腐材料、橡胶护舷等材料的采购与安装,钢构件加工运输,涂装与试验,质量检查,现场安装与验收、现场防腐涂层补涂与验收等全部工作。同时牺牲阳极安装后保护电位检测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③ 基础冲刷防护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风机单桩基础冲刷防护物料的采购、制作、运输、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以及基础施工、风电机组安装完成后(包括使用支腿船施工时拔腿撤场)对海床扰动所引起地形变化的测量、回填恢复工作,并在冲刷防护施工前和施工后、工程投产后各进行一次桩周地形测量工作。
④ 其它
投标人应在本标段施工前,对本标段场区范围进行一次扫海测量。并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标人施工且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投标人在风机安装之前完成桩内淤泥土的抽排,并做好桩内平台的密封,同时出具相关气体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做好单桩基础及其附属构件的成品保护及修复工作,确保在竣工移交前成品完好。
以上范围中,其中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安全监(检)测设备,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安装并按设计要求预留监(检)测仪器安装接口,并在本工程施工期内对监(检)测设备负有保护的义务。
(3)风机机组高桩承台基础工程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风机高桩承台基础工程 (含附属构件)所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钢管桩制作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