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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维项目地块垃圾土清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速维项目地块垃圾土清运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庆路东、同惠路南。
2.1.2建设规模:速维项目地块垃圾土清运工程,总用地面积19579㎡,合同估算价约84万元。
2.1.3工期要求:确保在2023年4月12日前完成(如不能完成,每延期一天缴纳违约金5000元,)。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示的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主要对土方进行清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考虑到后期办理运输审批手续的情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包人代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03 月 17 日至 2023年 03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4.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3年 03月 23 日 09 时 30 分。逾期不可报名。
4.3网上报名路径: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4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03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