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人民政府南化塘镇黄柿坪村环境整治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化塘镇黄柿坪村环境整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金煌天津港2号楼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X-2023-0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4-2023-00320
3、项目名称:南化塘镇黄柿坪村环境整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5(万元)
6、最高限价:105(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支持乡村振兴、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合同信用融资、促进绿色采购等方面的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须具备有效的身份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与一体化平台中登记的岗位信息一致。
(4)依据十人社发【2018】87号文件之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级守法诚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