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东平县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东平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东平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项目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宜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贷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20230316-01
2.2项目名称:东平县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东平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
2.3 建设地点:东平县范围内;
2.4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范围为东平县14个乡镇(街道)中未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需巩固提升的村庄,共计200个行政村,其中大羊镇30个,东平街道7个,接山镇41个,彭集街道39个,沙河站镇49个,梯门镇34个。新建污水收集管网、新建污水处理站、新建污水收集池、污水罐、检查井、室外污水管、拆除及恢复路面及电动三轮吸粪车等项目建设,具体详见附件可研报告。本项目总投资21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800万元。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6 招标范围:勘察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组织专家论证、工程验收及后续服务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发包人要求。(含设计前勘察)
2.7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4万元,工程费费率0.98%;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