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岩东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技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预公示时间:2023年03月20日16:00-2023年03月23日16:00止,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议或问题的,请在预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编号:2023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岩东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技改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北仑岩东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太河北路68号。
项目总投资:约 7464 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岩东污水处理厂生物处理系统的曝气装置改造、污泥脱水系统改造、污水处理能力28万吨/天提升至30万吨/天、新建鼓风机房、污泥浓缩池、变电站改造等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是对岩东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技改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培训、验收,包含所有临时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含污泥接种)、试运行、验收、质量保修并包含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涉及政府收费的,依据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定由发包人支付的,不在此列)。调试和试运行期间的电费、加药费用和污泥处置费由招标人承担。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标段数:1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约 6788.51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3325.13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约 123.696 万元,设备和材料费约 3319.76 万元,联合试运转费约 19.93 万元。(具体以评审中心审定价格为准)
计划总工期要求: 50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410 天内项目完工,完工后 3个月内完成完成环保验收,其中设计周期(审图通过)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或由具备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起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