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县张母桥河仙人凼至小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公告
舒城县张母桥河仙人凼至小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 E34152300100332700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张母桥河仙人凼至小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 舒城县张母桥镇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舒城县水利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舒城县春秋路60号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本项目位于舒城县张母桥镇境内,主要内容为堤防工程约1.096km、护坡护岸工程5.024km、新建堤顶防汛道路2.58km、重建老仓蓄水闸、新建贺家院排涝涵、新建老仓交通桥、河道清淤清障等。项目控制价:48170145.3元(含暂列金150万元)。
九、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截止开标时间,投标人未被舒城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处于披露期内,未被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取消或限制在六安市(包括所辖县、区)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4.投标人的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市场行为分值不少于60分。
5.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不得少于40%。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B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