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年度中控室智能化升级改造(音视频)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 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年度中控室智能化升级改造(音视频)项目
(二) 项目项目编号:GZAZ623DL1002223
(三) 项目最高限价:3,918,454.80元(人民币)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项目建设包括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坦沙分公司、石井分公司中控室智能化升级改造(音视频),配套建设大屏显示系统、智能多媒体音视频管控系统。
(2)交货期:合同工期150日(不包含试运行期),确认开工后,150日内完成现场软硬件的安装及部署;在系统连续稳定运行至少1个月,按验收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五) 项目类别:货物类
(六) 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七)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 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 格式见《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及本项目投入人员配置表》)
5.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6.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三、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 18:00止(节假日除外)。
(二)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cg.gemas.com.cn/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名、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